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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人在航班上打架並非個例,接二連三地在“高空”炫耀“中國功夫”,出盡了洋相不說,也讓航空安全受到了潛在的威脅。
  “天上打架”,儘管起因略有不同,但大都是芝麻點的小事。以此次泰航互毆事件為例,導火索也僅是乘客之間睡覺和吃飯“水火不容”。其實,旅途相遇也是一種緣分,為何就不能多一點包容和謙讓,非要為些許雞皮蒜皮而爭得面紅耳赤,甚至拳打腳踢?
  航班上互毆,緣於一些人“開口就罵、動手就打”早就“習慣成自然”,即便是懸在空中,對航空規則、公共安全也是無所顧忌,脾氣一引就爆,火氣一點就燃。這是現實人性的暴露,也是道德素質低下的真實反映。毫不客氣地說,地面戾氣不除,“空中鬥毆”就會不止。
  一再上演的空中“龍虎鬥”,既表現出對航班安全的極端漠視,也體現了對法律的無知無畏。儘管《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擾亂航空器秩序有相應的處罰條款,但“情節較重的”也僅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而在實際的執法中,往往抱以息事寧人的態度,以口頭教育為主。如此輕縱少罰,威懾作用顯然不夠。
  法治社會,必然讓暴戾之氣無立足之地。根治空中“龍虎鬥”,最終需要依靠法治的“外力”喚回理性空間。除了通過專項立法來保障航空安全,對敢於鬧事的乘客“犯必究,究必狠”外,還需要健全預防機制,讓航空公司有的放矢地將“牢”補在乘客動手前。比如,對鬧事的乘客,不妨借鑒國外通用法則,建立“拉黑”制度,從而來遏制其血性衝動。·徐劍鋒·編輯: 楊日  (原標題:空中“龍虎鬥”須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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