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 因車費價格沒談攏,當乘客王某站在車前阻止開車時,黑車司機郭某竟不顧王某趴在車前機器蓋子上強行開車,狂奔1公里撞車後將王某甩下,倒車逃跑時又撞上騎自行車的張某。記者上午獲悉,因積極賠償獲得諒解,懷柔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從輕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31歲的郭某是懷柔區人,沒正當職業的他平時開黑車掙錢。
  懷柔檢方指控,2013年11月22日上午11時,郭某在懷柔迎賓路楊家園安置房東門輔路與被害人王某因打車價格發生口角,雙方互毆。
  後王某站在郭某駕駛的長安牌轎車前阻止其離開,郭某發動車輛致使王某趴在車前機器蓋上。為擺脫王某,郭某在視線受阻的情況下,駕車走了1公里撞上一輛停在路邊的奧迪,王某被甩下車後,郭某隨即向後倒車,又將騎自行車路過此處的張某撞倒,致張某右外踝骨骨折。
  郭某於當日下午3點向公安機關投案。開庭時,郭某表示認罪。
  懷柔法院審理認為郭某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鑒於郭某自首,有悔罪表現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故從輕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嫌錢少 黑車司機頂人狂飆 乘客趴在機器蓋上 司機開出1公里撞車將其甩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i53pixmt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